評鑑成績使用說明
(一) 為鼓勵從事外勞仲介業務之人力仲介公司提昇服務品質,本會於92年
度抽樣50家人力仲介公司試辦評鑑,並於93年度全面評鑑所有人力仲介公司。94年度委託「中華民國工業協進會」辦理評鑑計畫,
評鑑對象係以93年12月31日前設立,且於92年1月1日起至93年12月31日止期間內,
仲介家庭類外勞達10人以上之仲介公司(不含受停業處分及暫停營業者)
各項資料係以92年1月1日至93年12月31日為準(詳如評鑑計畫)。
(二) 評鑑結果係依各人力仲介公司於四項評鑑指標之成績,與該項指標滿分之百分比,並以等級方式(五等級)
逐項公布,並依許可證號先後順序排列:
1. 四項評鑑指標之內容如下(詳如評鑑表):
(1)服務流程及管理(滿分為58分):人力仲介公司契約簽及保存、定期聯繫或訪視雇主及外勞,及
定期提供雇主及外勞資訊等服務事項之表現。
(2)行政管理(滿分為17分):人力仲介公司對資料建檔及管制、員工管理、雙語人員設置等行政管理事項之表現。
(3)異常事件處理(滿分為20分):人力仲介公司提供雇主及外勞反映及緊急聯繫管道、建立異常處理機制及辦理滿
意度調查等事項之表現。
(4)其他(滿分為5分):人力仲介公司對於服務品質驗證、年資及裁罰處分、外勞入國半年行蹤不明比率及重大違法行為等
事項之表現;且為利雇主查詢,本項評鑑資料載列於個公司基本資料中。
2. 五等級之定義如下:
(1) A級:代表該公司於該項評鑑指標上,達到滿分要求的80%以上。
(2) B級:代表該公司於該項評鑑指標上,可達到滿分要求的60%以上,但未滿80%。
(3) C級:代表該公司於該項評鑑指標上,可達到滿分要求的40%以上,但未滿60%。
(4) D級:代表該公司於該項評鑑指標上,可達到滿分要求的20%以上,但未滿40%。
(5) E級:代表該公司於該項評鑑指標上,未達到滿分要求的20%。
(三) 評鑑成績係表示該人力仲介公司於四項評鑑指標之表現,並非整體性資料;雇主可就各人力仲介公司四項評鑑指標表現,再進一步查詢
其細項成績,並參考各公司懲處紀錄等相關資訊,作為選任仲介公司之參考。
(四) 其他評鑑資料,請參閱評鑑計畫及評鑑表。 |